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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首页 > 招商代理 > 明目上清丸
    明目上清丸
    产品: 浏览次数:543明目上清丸 
    产品分类: 中药产品 > 眼科
    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13020566
    产品规格: 9g*6袋/盒*120盒/件
    最后更新: 2022-07-13 01:06
     
    详细信息
    通用名称:明目上清丸
    汉语拼音:Mingmu Shangqing Wan
    【成 份】桔梗、熟大黄、天花粉、石膏、麦冬、玄参、栀子、蒺藜(盐制)、蝉蜕、甘草、陈皮、菊花、车前子(盐制)、当归、黄芩、赤芍、黄连、枳壳(麸炒)、薄荷、连翘、荆芥。
    【性 状】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;味甘、苦。
    【功能主治】清热散风,明目止痛。用于暴发火眼。
    【规 格】每袋装9克
   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9克,一日1~2次。
    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    【禁 忌】孕妇、年老体弱、白内障患者忌服。
    【注意事项】
    1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肾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    2.暴发火眼,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,怕光、流泪、眼屎多,易起变证,常有角膜疾患并发,如出现头痛眼痛、视力明显下降,并伴有呕吐、恶心,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
    3.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,不能仅用本药。
    4.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    5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   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   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    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    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   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  【药物相互作用]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  【贮 藏】密封。
    【包 装】复合膜包装及纸盒,每盒装6袋。
    【有 效 期】36个月
    【执行标准】《卫生部药品标准》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WS3—B—3239—98
   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13020566
    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9年12月04日。
    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
    【地 址】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(工业园区)
    【生产企业】
    企业名称: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
    生产地址: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(工业园区)
    邮政编码:068451
    电话号码:0314—7513631
    传真号码:0314—7526226
    网 址:www.ty1970.com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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